又到了开春企业发放年终奖的高峰期,但由于新网报系统上线,申报流程发生了较大变化,如何计征年终奖问题就成为关注的焦点。为帮助广大纳税人正确填写、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我局特制作以下填报规则和电厅申报流程供大家参考、学习:
一、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需要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于每一个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只允许采用一次;2、若纳税人在一个月度内分次取得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性质的收入,以一个月为一次,可以将其合并后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3、若纳税人在一个年度内不同月份分次取得属于本年度和上年度(或下年度)全年一次性奖金性质的收入,则只允许选择其中一次采用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计缴税款。
二、计算举例:
例:假设雇员A,2014年12月取得2014年全年一次性年终奖金18600元(含税),2014年12月取得工资收入5000元(含税),个人负担社会保险费260元、住房公积金200元,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为3500元。
(1)查找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18600÷12=155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
(2)应纳税额:18600×10%-105=1755(元)。
三、网上申报指引:
(一)进入省局电厅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模块,首先在申报表填报当月正常工资薪金:(如图所示)
(二)添加行填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注意:在 “所得项目”点击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并在收入所属期起、止分别填写2014-01-01、2014-12-31。 “收入额”中填写18600元后,不用再填其他内容直接点击“计税”——“确定”即可。(如图所示)
附: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收入所属期起、止分别选择年头、年尾;2、在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时,必须相同所得期内先包含一条正常工资薪金;3、税前扣除项目在正常工资薪金里面填写,在全年一次性奖金里面不做填写;4、全年一次性奖金必须和正常工资薪金在同一份申报表分两行分别申报,不能分开两份报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