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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托收单银行缴费业务办理须知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7-07-10 09:52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佛山市顺德区地方税务局 字号:

从2017年7月20日起,缴费人如在顺德区各镇(街)社保办事处办理一次性缴费业务(包括一次性缴交职工养老或职工医疗保险费等),可到顺德区和南海区内的顺德农商银行任一网点柜台办理缴费。

◆缴费方式

顺德农商银行开户的借记卡、存折或现金。

◆携带资料

镇(街)社保办事处开具的《缴费核定表(地税托收)》,本通知简称社保费托收单。

◆银行办理时间

缴费人在顺德区各镇(街)社保办事处办理一次性缴费业务的2个自然日后,且在社保费托收单缴费有效期内,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到顺德农商银行办理缴费(缴费时间: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温馨提醒

1.缴费人办理社保费托收单银行缴费后如需继续按月参保缴费的,请到参保地所属镇(街)地税分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在顺德农商银行缴费后,顺德农商银行将开具加盖办讫章的收费凭证给缴费人,此宗社保费托收单银行缴费业务即为办结。

3.缴费人如需领取缴费税票,可在办结银行缴费业务后,凭社保费托收单和银行加盖办讫章的回执到地税分局申请领取,领取税票的地税分局需与开具社保费托收单的社保办事处所在镇(街)一致,不能跨镇领取。

4.缴费人亦可到社保费托收单开具地所属镇(街)地税分局办理缴费业务。

5.如有疑问,请致电12366-2咨询。

佛山市顺德区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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